追加描述: 放射性肺炎激素用多久
放射性肺炎的病人,輕癥的一般沒有臨床癥狀,有臨床癥狀的患者常常伴有刺激性干咳、心悸、氣短、胸痛、發熱等,對于癥狀明顯的患者應該,立即停止放射治療。糖皮質激素的分類 短效(8~12 小時):氫化可的松(皮質醇,人體每日分泌 15~25 mg)、可的松;中效(12~36 小時):強的松(潑尼松)、強的松龍(潑尼松)、甲強龍(甲基潑尼松龍);長效(36~54 小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治療原即時、足量、足夠時間的激素使用。小劑量治療效果不佳,可致病程延長。放射治療后,脾細胞糖皮質激素受體表達下調,因此需要足量激素。一般來說,咳嗽、氣促癥狀 2 周,結合胸部放療史和影像學改變,是給予激素治療最好的時機。急性期 RP:強的松 30~60 mg/d 或地塞米松 16~20 mg/d,可在 24~48 小時內迅速緩解癥狀體征,改善后逐漸減量 10~15 mg/d,總療程 3~8 周左右。對激素治療敏感的患者,可采用短程(2 周)甲強龍 20~40 mg 沖擊治療,及時有效的改善肺滲出。此外,有研究顯示采用霧化吸入方式,創傷小、肺部繼發感染率和睡眠障礙率更低。何時撤藥:一般癥狀體征得到控制后就應該停藥了,而何時停藥是個頭疼的問題,過快停藥可使癥狀體征出現「反跳現象」,有些醫生因為擔心反跳而撤藥過于緩慢,進而患者病程又延長,感染風險增高。初始劑量,強的松 20~66.7 mg/d,維持( 2 周左右)到緩解后減量停藥。激素減量可遵循「先快后慢」的原則:如強的松沖擊治療可直接減至 1 mg/(kg?d);初始劑量為 60 mg/d,可直接減至 40 mg/d,然后 1~2 周減少原劑量的 10% 或 5 mg,當劑量小于 7.5 mg/d 后方可停藥。還有研究者推薦了「緩快緩」的撤藥方法:甲強龍先撤 1/3,2 天后撤剩余的 1/2,3~5 天后再全撤,在有限的樣本量(6 例)里均獲得了很好的療效,無反跳,臨床上可以嘗試。
2020-02-11 有用(0)Copyright ? 2004-2021 健康一線-健康視頻網(vodjk.com)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