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規劃司司長毛群安在新聞發布會上透露,國家衛健委正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電子煙監管的研究,計劃通過立法監管電子煙。談及電子煙的健康危害,毛群安說,電子煙產生的氣溶膠含有許多有毒有害物質,而且對尼古丁等含量標識模糊容易導致吸煙者吸食過量,另外電子煙還存在爆炸、高溫燙傷等風險。
“電子煙擬立法監管”,國家衛健委釋放出的新信號,其實早就有跡可循。此前,深圳等多地已出臺地方法規,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而除此以外,主流權威媒體也一再從專業知識角度澄清,強調“電子煙危害并不比卷煙小”。應該說,關于電子煙立法,整個社會在科普宣傳、民意動員等方面,都做好了相當的準備。當然了,從列入立法計劃,到法律正式公布實施,中間還有很長的一個過程。目前,仍處于放出“立法監管”預期,來提前引導市場和消費的階段。
事實上,從科學視角理解,電子煙天然就是有害的。電子煙產生的氣溶膠含有許多有毒有害物質,各種添加劑成分也存在著健康風險。此外,電子煙還存在尼古丁濃度標識不清、煙液滲透、高溫燙傷等重重隱患……對于上述種種“常識”,公眾直到近段時間才有所了解。之前的相當長時間內,相關廠商的“營銷措辭”“廣告敘事”一度嚴重誤導了消費者的認知。諸如電子煙“無害”“不含尼古丁”“可以戒煙”等觀念,曾經廣泛深入人心。
電子煙“口碑崩塌”,也就是近一兩年的事。隨著公共職能部門和主流權威媒體的專業發聲,“電子煙”廠家那套充滿誤導性的說辭,方才漸漸偃旗息鼓。在此大背景下,資本針對“電子煙”又炮制了新的“推廣文案”,比如說標榜其是“減害產品”,這一新趨勢無疑是值得注意的,也是未來的立法需要考慮的。我們都知道,傳統卷煙外包裝上都要印上“吸煙有害健康”的字樣,這是否也應該對電子煙同樣適用呢?
電子煙,一面是備受資本青睞的創業風口,另一面則是越來越被質疑的危險產品。在更多的企業進場并形成強大的“既得利益集團”之前,在使用人群尚且規模有限的情況下,及時完善立法,形成有針對性的強監管標準,不僅很有必要而且注定事半功倍。任何煙草產品都有依賴性、成癮性,越早立法監管電子煙,就越能讓更少人誤入歧途,這對于保護青少年尤為重要——要知道,電子煙所謂時尚、流行、酷炫的形態,一貫對年輕人充滿魅惑。
眾所周知,傳統煙草行業實行專營專售制度,這是確保“事態可控”的根本保障。與之相較,電子煙則幾乎處于失管失控的狀態。盡早出臺專門法律法規對其加以監管,才能避免市場“繞道突圍”,才能抑制煙民群體事實擴大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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