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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糖尿病的篩查是每個妊娠婦女必須要做的一個糖尿病的確診的試驗。它一般是在妊娠24-28周的時候進行,采用的是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它的操作過程和注意事項,產科的醫生會進行很好的說明,只要按照這個流程去操作,就能進行妊娠糖尿病的診斷。目前關于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標準國際上基本上是統一的,也就是在OGTT試驗中空腹血糖大于5.1μmol\/L,OGTT1小時的血糖大于10μmol\/L或者OGTT2小時的血糖大于8.5μmol\/L,這三個數字當中只要有一個數字超過了以上標準,就可以診斷妊娠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