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甘肅省酒泉市藥監局發布通知,印發《酒泉市藥品化妝品特殊藥品生產監督檢查方案》。
酒泉市藥監局決定開展藥品化妝品特殊藥品生產監督檢查。此次專項檢查時間為2018年4月20日開始,到2018年9月30日結束。
主要檢查范圍如下:
(一)重點檢查企業
1.多組分生化藥、特殊藥品、注射劑類高風險藥品企業。
2.三年內未進行過系統檢查的企業。
3.價格成本倒掛的藥品生產企業。
4.新開辦(企業重組、異地新建)的藥品生產企業。
5.生產經營狀況不佳或階段性生產的企業。
6.關鍵設備設施、關鍵崗位人員發生重大變更的企業。
7.2017 年以來,監督抽驗發現產品不合格的制劑企業、監督抽檢發現產品不合格的中藥飲片生產企業。
8.藥品不良反應/事件提示可能存在藥品質量安全風險的企業。
(二)重點檢查品種
此次重點檢查品種為注射用腺苷鈷胺、注射用三磷酸胞苷二鈉、柴胡、地龍、土霉素、人工牛黃等共41個品種,分別為中藥制劑、化藥制劑、生化藥品、中藥材及中藥飲片和原料藥五大類。
(三)檢查重點內容
1.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配合省局開展“雙隨機”檢查、藥品生產企業GMP跟蹤檢查以及特殊藥品生產、批發企業跟蹤檢查和監督檢查。
2.以風險和品種為主線,強化日常監督檢查。
3.開展中藥注射劑、多組分生化藥等重點企業、重點品種的專項檢查。
4.開展中藥材中藥飲片專項整治。
5.開展原輔料供應鏈、中藥提取及中藥提取物專項檢查。
6.開展數據可靠性核查。
7.加強化妝品生產檢查。
8.強化特殊藥品監督檢查落實巡查和月報告制度。
內容來源:醫藥手機報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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